关于开展党内关爱帮扶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1日 作者:梅州市人民医院

各党支部:

今年是实施市直机关党内关爱帮扶基金第一年,在2014年春节来临之际,市直机关工委将开展党内关爱帮扶活动。请各党支部按《关于印发〈梅州市直属机关党内关爱帮扶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梅市直工字[201321号)要求,了解符合党内关爱帮扶条件的对象,并于2014113日上午10时前《市直机关党员关爱帮扶基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附医院疾病证明、医疗费用等原件或复印件)报医院党办,党办统一上报市科教系统党委。

中共梅州市人民医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4111

附件1:关于印发《梅州市直属机关党内关爱帮扶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2:市直机关党员关爱帮扶基金申请表.doc

关键词: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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