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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生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7日 作者:梅州市人民医院
 

一、进修生招收制度

(一)接收对象:具有专业资格的医、技、药、护专业人员,医师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二)进修时间要求:申请到我院临床专业进修的人员,进修时间原则上必须三个月以上;

(三)进修申请程序:

1、凡申请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应到我院科教科领取或到我院网站下载《进修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书写工整,所填写情况属实。

2、交回《进修申请表》时须附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医师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护师(士)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盖上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如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3、经审核,符合进修条件要求的将以电话通知录取和到我院进修报到时间。

4、对贫困地区医疗单位或我院扶贫对口医疗单位均按与我院签订协议书的有关条款执行,无协议的单位不享受优惠条件。

(四)进修生报到程序

1、进修生应按指定时间准时来我院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如不来函(电)说明理由,不再保留学籍。进修资格不得自行转让他人。

2、进修生报到时,需到我院科教科领取《进修生接收函》,并到财务科缴纳进修费用后,再到科教科办理其他相关进修手续及领取《入科通知》。

3、如在进修期限内,可能因提职晋升或选送单位人员安排紧张等重大事情,需中途返回原单位者,应出示选送单位证明,改期申请来我院进修。否则在进修期间不得请假返回原单位,擅自离开我院者,将按自动终止进修处理。

二、进修生工作制度

(一)在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服从科教科的日常工作安排及调遣。

(二)在我院进修期间,进修生均须服从各科具体要求,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处方权。进修医师在病房期间不单独管理病人,书写病历必须及时请带教医师修改并签名后为有效病历。

(三)进修生参加急诊值班者,不得脱岗或私自与他人换班;确有原因需换班者,经科主任批准方可更换。

(四)进修生不得单独对病人进行术前及特殊检查前谈话、签字,不得单独交待病情。

(五)进修生在进修期间,不得收藏、带走我院病历、X光片及各种资料和标本,如需借阅,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进修生纪律制度

(一)进修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二)上班期间必须统一穿着工作服、佩戴胸卡,不留披肩发,不留长指甲,不穿响底鞋,不佩戴首饰,遵守岗位行为规范。

(三)不得在宿舍使用各种灶具(包括酒精炉、电炉、煤油炉、煤球炉等)做饭,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源。

(四)进修生来我院工作期间,如果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或在进修期间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经调查、核实后,将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

(五)进修专业和期限按计划进行,中途不得任意改专业或延长进修时间。凡进修期限未满提前离院者或擅自更改进修计划者,不发给结业证。

(六)进修生未经科教科允许,不得私自到我院科室进修学习;一经发现,我院将对私自进修人员和所接收的科室参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进修生请假制度

(一)进修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不享受探亲假。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到科教科领取并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报批获准后方可离院,不允许口头请假。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院的,给予当事人进修纪律考核不合格的处理,不发结业证书。擅自离院3天以上,退回原单位。

(二)请事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三天以上假期经科主任审批后上报科教科批准。进修一年,事假不能超过15天;进修半年,事假不能超过7天; 进修三个月,事假不能超过5天。休假期间出现的一切问题由进修生本人负责。

(三)因病休假,须出具我院的病假证明。进修一年病假超过一个月、进修半年病假超过二周的人员,原则上给予劝退进修学习处理。

五、进修生费用

1、凡到我院进修者交进修费:300//人;住宿费:150//人。

2、所有费用报到时一次性现金缴交到我院财务科。如中途退学,除我院原因外,进修费一律不退。

3、以上费用在必要时将考虑市场价格变动因素或参照同等次医院收费价格作出变动。

六、进修生结业管理

(一)进修生应按我院规定的结业时间办理离院手续,不得擅自提前离院,办理离院手续时,应到科教科领取《进修鉴定表》,填写完整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再递交科教科办理结业手续。凡未经科教科批准擅自离院的进修生,本院不补办进修结业手续。

(二)在我院进修期间,各种补贴一律回原单位办理,科教科可提供证明材料。

关键词: 继续教育| 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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