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梅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我院被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梅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医院领导班子以创建“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医院为目标,坚持“医院管理精细化、办医理念标准化、学科建设专业化”发展战略,通过全面推进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整合优化资源、优化服务流程、学科专业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便民惠民等多项措施,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同时,切实以优良的党风、政风、行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全院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文明廉洁行医蔚然成风,患者综合满意度大幅提升。
2015年3月,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公布对全省130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结果,我院群众满意度排列第八名,在全省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中脱颖而出。
梅州市人民医院被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梅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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