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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医院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医用玻璃瓶回收处置项目论证调研邀请公告
文章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2日 作者:梅州市人民医院

梅州市人民医院拟采购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医用玻璃瓶回收处置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与调研,并将相关资料按时快递到医院。

一、项目名称:梅州市人民医院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医用玻璃瓶回收处置项目。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医院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医用玻璃瓶回收处置项目,有资质回收企业负责医院上门回收所有未受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医用玻璃等。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等文件要求,回收需要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对医疗可回收物实行集中处理再生利用,回收利用的输液瓶(袋)不得用于原用途,不得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三、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回收价格按年度报价(即回收单位一年交回给医院的回收价格)并加盖公章,免费提供编织袋用于包装,价格含上门回收处置价格、编织袋、运输、人工、税费等一切费用。

四、资格要求

(一)与项目相关的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五)提供环境部门对回收单位的环评审批、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的证明材料。

五、报名需提交资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一)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报名则不需提供)

(四)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五)提供环境部门对回收单位的环评审批、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的证明材料。

(六)报价表。

六、报名时间

符合资格的单位应当在202622日起至202626日期间(办公时间:每日8:00-11:3014:30-17:30)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七、报名方式

将报名需提交资料盖章纸质版邮寄(建议采用EMS中国邮政或顺丰快递,方便确认签收)至梅州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科,电子版(PDF文件,要求:文件名以项目名称+报名公司+联系人方式名称命名)传至mzsrmyy0753@163.com邮箱。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女士   联系电话:0753-2208586

九、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市场调研并非正式采购行为。各参与调研的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仅有助于我院对该项目的认知。

(二)报名单位须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我院的任何项目。

 

附件:梅州市人民医院拟采购使用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医用玻璃瓶回收处置项目报价表

 

备注:回收价格含上门回收处置价格、编织袋、运输、人工、税费等一切费用。

报价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关键词: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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