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拟举行医疗护理员培训合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洽谈会,欢迎有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并按要求将相关资料快递到我中心。
一、项目名称:医疗护理员培训合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期限:1年。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梅州市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下称基地)学员培训费收费标准为800元/人。学员培训费由采购人统一收取。
★2.供应商在此合作项目中承担基地的招生、品牌推广、学员就业推荐和其他辅助教学管理工作,服务费用不高过项目总收入26%。
★3.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或地方各级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法规,或对原有政策进行调整,直接导致本合作项目被取消、暂停或无法按原计划执行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供应商需派驻至少一名具有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老师到基地参与培训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基地统一安排。
★5.报价要求:
(1)本项目无固定预算金额,服务费按项目实际总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成本、市场情况及项目风险,填报一个固定的收费比例(报价比例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后位数。例:25%)。
(2)投标人所报比例必须为一个唯一确定的数值,不得填报区间、浮动比例或带有选择性的报价。
(3)项目总收入的定义:经采购人或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的项目年度经营总收入对应的总金额。
(4)最高限价比例:本项目投标收费比例不得高于26%,否则为无效投标。
★6.如有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等其他政策文件,可能产生的政策性补贴收入也用以上报价比例支付供应商服务费。
★7.若因供应商或其员工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引发任何投诉、上访、诉讼、仲裁,或导致行政处罚、负面媒体报道等任何损害梅州市人民医院、基地和采购人的声誉、信誉及经济利益的不良事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罚款、律师费、诉讼费、名誉损失及医院、基地和采购人为处理危机公关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独立、无条件地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8.招生宣传推广具体要求:
(1)渠道数量:供应商至少整合运用不少于3类宣传渠道,包括线上新媒体(如供应商所属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小红书、本地生活服务平台等)、传统媒体(如本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的合作宣传或采访报道)、线下活动(深入社区、乡镇、职业院校、人力资源市场等举办宣讲会)、政企合作等。
(2)推广频次:每月组织不少于3场次推广活动。
★(3)宣传资料及方案须经基地审核,宣传资料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海报、折页、推文、短视频脚本等的设计、文案及发布。
▲(4)咨询响应:设立并公布专用的招生咨询渠道(电话、微信、在线客服等),在工作时间内对潜在学员的咨询,工作日响应时间≤30分钟。
(5)品牌推广: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渠道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医疗护理员品牌。
9.培训协作
(1)学员报名及资格初审:供应商应根据基地提供的招生要求与报名条件,对报名学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筛选出基本条件符合者。为通过初审的学员建立规范的电子档案。
▲(2)开班要求:每批次学员至少满30人方开班,供应商应将初审合格的学员信息资料整理完备,并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交采购人。
(3)培训协同:供应商应配合基地教学安排,协助进行学员报到、资料分发、课堂纪律维护等工作,负责学员培训期间的日常考勤记录与统计,定期向基地反馈出勤情况,协助处理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非教学事务性咨询与协调。
10.供应商就业推荐服务:
(1)在服务期间,与至少5家合作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或家政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签订正式就业推荐合作协议,为学员开辟就业出口;(提供承诺函)
(2)为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毕业学员提供免费职业规划咨询、岗位信息推送、简历指导、面试技巧培训及指导等服务;
(3)每年组织不少于2场面向医疗护理员的专场招聘会或线下双选会;
(4)建立完整就业跟踪台账,详细记录学员就业单位、岗位及联系方式,确保毕业学员就业率(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70%。对未就业学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供持续推荐服务。
▲11.供应商应严格对以下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推广渠道产生或接触到的所有潜在学员(以下简称“学员”)的个人信息、咨询记录、报名意向及学习情况等数据(以下简称“学员数据”)。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需使用学员数据,需经过基地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数据库建设、二次开发、与其他业务混淆等)扣留、复制或擅自处理属于基地的学员数据。
12.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学员数据真实、客观,若供应商提供的数据存在虚假、侵权,导致无法满足政府补贴申报要求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贴损失、罚款等一切费用)。
13.服务质量要求
医院护理部和后勤保障中心每季度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分在90—100分(含90分)不予处罚;评分在90分以下,每分扣罚200元并计警告一次;服务期内累计警告三次(含本数)以上的,后勤保障中心有权解除合同。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
2.交付地点:梅州市人民医院。
3.付款进度和方式:费用按季度进行结算,根据实际完成培训学员数量结算付款,中标供应商将每季度完成培训学员的相关资料清单汇总和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一并提交给采购人审核,审核完成后采购人于30天内支付当季费用。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五)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一)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参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参加会议则不需提供);
(四)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
(五)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
(六)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格式自拟)。
*报名供应商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资料存在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成交,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我中心采购活动,构成违法违规的,我中心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五、报名时间
符合资格的单位应当在2026年3月30日起至2026年 4月3日期间(工作日办公时间:8:00-11:30,14:30-17:30)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六、报名方式
将报名需提交资料盖章纸质版邮寄(建议采用EMS中国邮政或顺丰快递,方便确认签收)至梅州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详见九、联系方式中的邮寄地址),电子版(即盖章扫描件,文件格式为PDF)发至邮箱:wutong@mzrmyy.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请以“项目名称+报名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命名”。
七、遴选时间
报名结束后我中心将开展资质审查,根据审查情况组织召开现场遴选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供应商报名资料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
八、遴选评审规则
(一)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二)五角星号(★)代表“实质性要求”,它是项目技术要求中必须满足的关键条款,如果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废标)。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
1.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的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价格评分得分高低顺序。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813318387
邮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新峰路63号梅州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

